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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
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商标转让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商标转让流程
时间:大约需要6至10个月左右
流程:申请   受理   审查   公告   核发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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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委托书(我们准备,您只需配合盖章)
申请书(我们准备,您只需配合盖章)
商标证明文件复印件
转让、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证书(根据商标局要求决定是否需要公证)
温馨提示:汇邦国际商标顾问辅导您更快捷、更轻松就可以完成文件准备事务,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商标转让常见问题
1、转让方需要在主体资格存在时与及商标权利有效时进行办理转让。
2、受让方如果是个人,经营范围需要与商标权核定商品相关。
3、转让方应保证在转让期间,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4、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5、商标转让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若要求提交公证书,需急时办理公证。
温馨提示:汇邦国际商标顾问具有多年经验及法律知识,更好为您处理商标转让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