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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
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商标异议申请流程
时间:大约需要18至24个月左右
流程:申请   受理并审理   下发异议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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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申请所需文件
委托书(我们准备,您只需配合签章)
申请书(我们准备,您只需配合签章)
公告异议商标信息
证据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汇邦国际商标顾问辅导您更快捷、更轻松就可以完成文件准备事务,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商标异议申请常见问题
1、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述,叙述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且有理有据;
2、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理由陈述;
3、由于商标局初审法定时间为三个月,收集完整的材料与及分析提出异议理由等,需要一定的时间,三个月内必须递交到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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