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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除了极少数可直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下称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外,大部分申请都会收到专利局都下发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主要采取的是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员与申请人或代理人通过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其答复就申请文件本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将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的过程及结果,审查意见通知书中要求申请人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就审查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答复。